佛山新聞網訊 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冼穎儀 通訊員順德交警報道:記者獲悉,從5月2日起,順德區佛陳路全路段最高限速從100公里/小時調整為80公里/小時。據悉,佛陳路沿線有工業園、花卉世界等,車流量大、路況復雜,為確保市民的出行安全,按照“安全第一,兼顧效率”的原則,經相關部門研究決定,對全路段最高限速取值進行調整。
要注意的是,交警部門公布的道路限速值為主線道路的限速值,但是駕駛員通過急彎路、交叉路口窄路、窄橋時,掉頭、轉彎、下陡坡時,應該按照該路段的道路交通標志行駛。此外,根據不同類型的車輛和道路,超速的處罰也不一樣。
據悉,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12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9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3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記1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兩種情況記6分:一是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二是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順德交警提醒,出行時需注意路標和限速標志,保證安全、合法出行。
(編輯:杜思雅)